大律師公會歡迎選舉呈請判詞 DQ前應予合理申述機會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18/02/14 18:32

最後更新: 2018/02/14 18: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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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日報資料圖片

高等法院昨駁回香港民族黨陳浩天的選舉呈請,大律師公會今日發表聲明,歡迎判詞肯定任何人權利遭到不利影響前,應獲給予合理申述機會的原則。

聲明指,判決書強調需要有切實,清晰和令人信服的證據,客觀地確定參選人明顯無意真誠擁護基本法並宣誓效忠香港特區,選舉主任方可決定有關提名無效。大律師公會憂慮近日周庭參選立法會補選,被取消參選資格的決定前,未被給予合理解釋的機會。

大律師公會亦表示,擔心候選人可能因參加政黨,或持有某些政見,而被取消參選資格。公會指,法院認為選舉提名表格內「真誠擁護基本法並宣誓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」的聲明是一項實質性的規定,選舉主任因而有權確認提名的有效性。

但公會認為,確認的過程可被視為對準候選人的實質政治篩選,而過程並非在公平、公開、確定、和明確的程序下進行,也沒有就選舉主任不利的判定,提供任何及時的法律補救,導致有關人士的資格獲無限期取消。

公會表示,「擁護基本法」 的要求是一個不明確的政治概念,加上確認過程由一名公務員在閉門調查下作出詮釋及執行的條件,兩者特別令人憂慮。